電動自行車咋管 您來支兩招市民有意見和建議,可于8月31日前向市政府法制局反饋本報訊 來自貴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的最新消息,《貴陽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(guī)定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稿》)出爐,現(xiàn)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。其中,該《意見稿》規(guī)定,新購電動自行車未經依法登記禁止上路。 日前,貴陽市啟動了城市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整治專項行動,規(guī)范管理電動自行車是“整臟治亂”中一項重要內容。為進一步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,貴陽市擬出臺《貴陽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(guī)定》。作為貴陽市首部專項電動自行車管理規(guī)定,為進一步修改完善相關條款,市政府法制局現(xiàn)面向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征集意見、建議,征集意見截止日期為8月31日。(詳細《意見稿》可在貴陽市政府官網(wǎng)上查詢) 《意見稿》規(guī)定,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20日內,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交相關材料申請登記,現(xiàn)場交驗車輛。交管部門會對符合規(guī)定的電動自行車當場辦理登記手續(xù),并發(fā)放電動自行車號牌和行駛證。未經依法登記的新購電動自行車,不得上道路行駛。符合登記條件的新購電動自行車駕駛人,可以持購車憑證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臨時通行。 對于已購電動自行車,依法登記的相關細則目前尚在制訂中。待條例最終出臺時,將會一并詳細公布。 駕駛電動自行車的市民,必須是年滿16周歲以上且沒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身體缺陷,駕駛時必須攜帶行駛證,且戴安全頭盔。違反電動自行車駕駛規(guī)定的,將由有關部門對駕駛者進行處罰。 需注意的是,《意見稿》中所稱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,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,具有兩個車輪,能實現(xiàn)人力騎行、電動或電助動功能,且符合國家標準的特種自行車。 市民如有好建議,可致電貴陽市政府法制局(87989949、87989297傳真),或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(86795783傳真),或發(fā)送郵件至郵箱(75188626@qq.com)。 (本報記者 肖達鈺莎) ■相關閱讀 駕駛電動自行車 應靠車行道右側行駛 在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,應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電動自行車;在沒有劃分中心線、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,應靠車行道右側行駛。 行經繁華路段、交叉路口、鐵路道口、人行橫道、急彎路、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橋、陡坡、隧道或者容易發(fā)生危險的路段,不得超車。 |